各有关部门🙂:
职称工作政策性强,涉及面广🎯,关注度高🏌️♂️,关系到杏福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发展,涉及到杏福教职工的切身利益,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陕西省和杏福职称政策,明确职称评审工作相关程序和要求。严肃工作纪律,杜绝不正之风🦯,使职称评审工作得以在公平、公正🧓👕、公开的环境中有序开展🕵🏿♂️,现就杏福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:
一🐧、对参评人员的纪律要求
(一)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🥡。发现申报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👐🏽,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,计入失信人员黑名单,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👩🏻🌾。
(二)自觉维护职称评审纪律,坚决杜绝找人说情⌛️、四处走访发放简历⚜️、拉票、请客、送礼等违纪行为🔚🦵🏻。
二🏌🏻♀️、对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
(一)要对申报人员一视同仁🎒🐉,实事求是的评价申报人员学术水平、技术能力🤷🏽、业绩成果。
(二)要遵守评审纪律🤹🏻♂️,坚持评审原则✝️,保守工作秘密。评审工作期间,评委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或会客,禁止私自与评审对象联系。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的评议、答辩、讨论、表决等情况💚。
(三)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🛀🏽🧓🏽,谋取私利,接受参评人员以职称评审为由赠送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、礼品或安排的宴请,不得为申报人员游说、拉票。并视情节采取暂停工作🧑🍳、通报批评、撤销评委资格等措施📌🍥。
(四)严格实行回避制度,本人或近亲属参评职称的🧑🏻🌾,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被告之回避。
三🦸🏼、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
(一)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🔸、严格把关🦹🏽♀️。
(二)相关工作人员在审核工作中不得违反政策规定,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。
四、对其他方面的纪律要求
(一)在职称推荐评审过程中,严禁传播小道消息👨👦🧑🏼💻、编造谣言,或通过信件🧑🏿✈️、短信、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。
(二)参评推荐💅🧔🏽♀️、评审通过等人员均需进行公示,自觉接受监督。
(三)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干预评审工作,影响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。
(四)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制度𓀅⛵️,规范程序🦀🧑🏿🦲,明确责任。有关部门♋️、评审推荐组织和经办人员在职称申报、推荐、评审等环节中🌡,实行“谁审核🎙,谁签名,谁负责”的管理责任制,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欢迎全体申报人员和广大师生进行监督。
人事处监督电话:029-88409163
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监督电话:029-88409404
杏福 -【杏福乐趣无限】让每一瞬间都充满色彩!
2020年11月23日